第四十二章 闺蜜
江渔眠忽然问她:“喜欢京市吗?”
瑾书点点头:“喜欢吧。”
“喜欢它什么?”
瑾书想了想,她喜欢京市什么呢?
其实京市没有蓉城那份惬意和闲适,也没有蓉城麻将馆里的热闹和人情味,更没有蓉城能看到的变脸……
可京市却有傅霖琛啊。
那个疼她宠她的傅霖琛啊。
“有我敬若神明的人。”瑾书道。
瑾书非常确定,她是因为敬仰傅霖琛,所以爱上京市这座城市。
江渔眠怔怔的望着她:“敬若神明?”
她太好奇了,什么样的人能让瑾书用这样庄重肃穆的字眼?
“所以,你那么努力的学习,是为了跟上他的脚步吧?”
瑾书心底封存的秘密就这样被江渔眠轻易的揭开,她有些慌张。“我那么笨,永远都追不上他的脚步了。”
江渔眠望着瑾书那双破碎的眼睛,她就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,也如这般迷茫,无助,甚至绝望。
江渔眠指着前面大屏幕上魅力四射的青年科技人物:“薛瑾书,认识她吗?”
瑾书望过去,那女孩子就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,穿着寻常的衣服,可是脸上挂着明媚无比的笑容。那笑容折射出她的自信来自于她强大的底气。
瑾书认得她,因为她太出名了。
她曾经发明两项专利,是hf大学开出高薪争抢的人。也是全国爸爸妈妈眼里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
瑾书道:“听说过她。”
江渔眠的唇角勾出一抹苦涩的笑容:“她就是我的表姐。”
瑾书的脸儿瞬间就白透了。
原来她就是傅霖琛的女朋友?
江渔眠道:“我的爸爸妈妈一辈子都在和她的爸爸妈妈比,在事业上,他们赢了。可是偏生在儿女的教育问题上,他们输了。”
“我不如我表姐漂亮,聪明,哪哪儿都不如她。我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说,如果表姐是他们的女儿就好了。”
瑾书看到江渔眠眼底泛起的水光,她心疼的捏紧她的手。
江渔眠仿佛把积压多年的委屈要全部宣泄出来:“我胆子很小,小时候很怕我爸爸妈妈不要我,所以拼命的学习。可是你知道,人和人之间的智商是有差距的,我表姐智商超过160,而我平平奇奇。她可以轻轻松松考到清大,而我需要非常努力的学习,还得借助特长的加持。才能进她的学校。”
瑾书仿佛听到一个翻版的自己,她太能共情江渔眠了。
只是她比她幸运,她做得一切,皆来源于内心。
江渔眠继续道:“努力了那么久,我把国内的很多舞蹈比赛的奖杯拿了个遍。大满贯那天,我很开心,我想我的爸爸妈妈这次总该对我另眼相待了吧。可爸爸妈妈依然觉得我不如表姐。因为他们觉得我的专业没有表姐的好……呵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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