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心狠手辣的王志

    男人名字叫做王志,是个出了名的狠角色,曾经因为一个停车位与别人大打出手,被打的那个人住院了三个月,而他只是蹲了七天的局子。

    王志不仅出手狠辣,而且城府极深,在林枫所在的这个区域,也算是有些人脉,很是吃的开。不过人脉放到现在可谓是一文不值,要不然他也不会现在还在楼道里苟活。

    能够支撑他活下去的便是他那狠辣的手段,王志本来是在八楼居住的,只不过“水涨船高床不高”,他也只能被迫搬到楼道里。

    王志这个社会人,从不自己做饭,每次饿了,都是去外面自己罩着的饭馆吃上一口,当然吃的也是白食,毕竟店家也不敢朝他要。要想在这条街上安稳的开好店,首先要伺候好的便是王志。

    这就导致王志从来不自己去超市买东西,家里的厨房更是从来都没开过灶,可他却能活到现在,想必平时也没少有人给他送礼品。

    王志就是靠着那些礼品才撑到现在的,过节的月饼和水果,这些平时王志连瞧都不带瞧一眼的东西,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嘴里搁。

    直到大水涨到了他的家。其实王志搬出来的那一天,楼道里许多人也都打上了他的主意,不过王志早就有所防备,这些个社会人,家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常人用不到的武器。

    王志立马掏出背在身后,藏在外套下面的开山刀,一下子就解决了冲在最前面的两个麻瓜。当王志杀完两个人后,拿着沾满鲜血的开山刀,指着那些手里拿着武器但是没冲上来的幸存者。

    幸存者们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,他们也只是想抢些吃的罢了,但要是因此会搭上自己的性命,他们就要认真的考虑一下其中的利弊了。

    要是说真打起来,一个王志还真不是他们的对手,可王志混了那么多年的社会,琢磨人心很是有一套,只有你先犯狠,别人才不敢对你再动手。

    幸存者谁都不想先冲上去当炮灰,毕竟被那开山刀来上一下,就算不死,也得是重伤,最轻最轻就是大出血。可这个时候就算你把血止住了,没有抗生素,人还是会被感染,无论怎样都是一死。

    双方僵持了足足一分钟,瘦猴最先丢下手里的木棍,“当啷”一声,撬动了其余幸存者的心。他们都想着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也都纷纷丢下东西,

    也就是这一战,奠定了王志在这个楼道里的统治地位,顺者昌则逆者亡,瘦猴就是在那个时候舔上了王志。

    王志和瘦猴两个人各怀心思,瘦猴则是想在这乱世之中找到一个强大的靠山,毕竟王志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太过强悍,而且他还有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开山刀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他们就算手里有武器,最锋利的不过就是菜刀罢了,毕竟正常居民谁的家中会藏有开山刀这种违禁刀具。

    而王志呢,则是找到了一个暂时可以使用的手下,自己刚刚搬到楼道里,也算是人生地不熟,每个人的脾气秉性也都不熟悉。

    万一惹到了哪个毛刺想要和自己拼命,好歹也能有个人冲上去探探虚实。而且当大哥就要树立自己的威信,身边没有小弟岂不是有些太过寒酸。

    王志站在楼梯上,对着瘦猴所指的房间喊道:“里面的人听着,你们现在只要乖乖交出手中的物资,我就会饶你们一命。否则,你们要么被我打死,要么就等着活活被淹死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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