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 一桩命案(上)

 大明略
    第15章 一桩命案(上)(1/2)

    一县之衙,各种争端在此便可一拍而定,知县大人端坐大堂定纷止争自是威风凛凛。不过这县衙之上还有知府衙门,知府衙门还要听命于布政使司,等等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平日里各衙门间迎来送往,自是在所难免,

    每逢此时,知县往往会命人清场、祛尘,闲杂等人要回避,衙前街道宽敞平坦、干干净净,而那些三教九流之地自然要退避三舍了。

    城北住着一家邹姓大户,这家人精明能干、任劳任怨,经过多年经营,终于成了气候,买卖做的越来越大,在当地也是人人皆知。

    邹记运来客栈、邹记德发酒楼、邹记锦绣布行、邹记当铺,这些多数为邹家的家业,或几家共同经营但邹家占大头,在这些买卖中,邹家可算的上一家独大。

    往年这些产业主要由邹老爹打理,后因他年事渐高便交由其独子邹荫掌管。

    子承父业,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这位邹公子比他老爹更懂经营之道,且他平日里出手大方、交友甚广,生意自然越做越大。最后不得不请一些亲戚过来帮忙打理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邹家各店铺中大小管事皆为邹家人或邹家之远近亲戚,偌大一份家业,其在当地的势力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在邹家这诸多亲戚之中,有帮忙打杂跑堂的,也有人因能识文断字便可弄个小掌柜或在账房中做个记账、管账的。当然,这仅仅是管管账目,而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只能是看看、摸摸,过路财神而已,当晚盘点后便交由邹荫掌管。

    邹小五便是这小部分人中的一员,他管着客栈的账目。作为邹老爹的亲侄子,邹小五平日里无非记记账本,扒拉扒拉算盘珠子,剩下的时间还可以喝喝茶,聊聊天。不用下苦力,挣得工钱还多,对此不少人颇为眼红:恨自己与邹家非亲非故,恨斗大的字不识几个。

    不过这天有不测风云,今日清晨,邹家大院传来一身尖叫:邹小五竟离奇身亡。

    邹家人到县衙击鼓报案,樊文予闻讯立刻带人赶到邹家大院。

    邹老头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但此事人命关天,他纵然没了主意,事情就发生在邹家,死者又是自己的亲侄子,想到这里,他不免老泪纵横,见了知县便长跪不起。

    “老人家不必多礼,本官自会秉公办案,缉拿凶手”,樊知县将他扶起:“你再想想,家中是否丢失钱财?令侄协管账目,莫非是有人见财起意?抑或是他得罪了什么人?这两日有何异常?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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